陸搭機規定 禁帶多個行動電源
2014/8/8 15:17
(中央社台北8日電)中國民用航空局在官網公告,旅客搭機不得攜帶超過2個行動電源,也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行動電源充電。
大陸民航局7日在官網發布政務公告指出,旅客搭機時,攜帶的行動電源必須是個人自用;行動電源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裝在託運行李中。
另外,行動電源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無需航空公司批准;若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2個行動電源;超過160Wh的行動電源是嚴禁攜帶的。
公告也指出,乘客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行動電源充電,有啟動開關的行動電源,在飛行過程中應關閉電源。10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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