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紅頭文件 官媒:五大怪狀
2014/10/11 14:25
(中央社台北11日電)中共各級機構經常以「紅頭文件」來顯示文件的重要性,但中國大陸官媒今天整理出「紅頭文件」鬧劇頻出的五大怪狀,讓人大開眼界。
新華網的文章說,紅頭文件因帶有紅色印章而得名,是大陸民眾對各權力機關或部門下發規範性文件的俗稱。
文章指出,如今,日益浮濫的紅頭文件常常引發鬧劇,網友紛紛嘲諷紅頭文件五大怪狀。
這篇文章說,第一怪,是鬧劇頻出,啥事兒都敢發個紅頭文件。
文章舉例,今年以來先有中共徐州豐縣農委發紅頭文件激勵下屬人員要搞罰款「創收」;最近又有江西贛州市章貢區沙河鎮紀委發紅頭文件批評員工餐廳,「菜裡沒有肉」。
第二怪,文章指,紅頭文件內容自相矛盾,讓企業叫苦連連。如西部某大城市今年初在24天內連發3份紅頭文件,卻做出不同規定,凸顯機關在市場監管和促進企業發展的統籌考慮不足。
文章說,第三怪是層級愈低,對紅頭文件約束力愈強,一定範圍超過法律。一些行政執法人員藉「上面有規定」隨意執法、野蠻執法,多倚仗基層單位的紅頭文件。
第四怪,文章表示,是各機關「只管發(紅頭文件)、不管收,睡大覺、束之高閣的有多少」?專家說,這反映大陸各地濫發紅頭文件的問題。
文章指出,第五怪是違法紅頭文件無追責先例、無糾錯機制,讓網友調侃大陸各機關是「違了就違了」,實質還是「權力大於法律」。
文章強調,在大陸當局強調堅持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如何規範紅頭文件,考驗公權力部門的法治智慧與能力。10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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