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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台商付海外費用 小心要補稅

2014/10/16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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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6日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台商在大陸子公司支付海外費用項目時,要具備充分的商業目的與合理計價方式,若契約內容交易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描述未經妥善評估,反會衍生補稅的風險。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表示,過去國際租稅關注如何避免被雙重課稅,但現在各國政府在財政短缺下,更重視如何防堵跨國企業利用特殊交易安排,產生雙重不課稅。

資誠指出,中國大陸從世界工廠轉變成世界市場後,逐漸演變成境外公司擁有產銷相關無形資產,負責集團加值經營管理,中國大陸公司負責在地產銷的模式,並由中國大陸公司支付境外公司權利金、管理服務費用的情況。

資誠表示,中國大陸稅局認為,外國企業因在中國大陸投資營運產生的高利潤率,一般多源自於較低的勞動成本和營運費用,以及優越的內需市場條件所造成,因此相關的超額利潤,應全數保留在中國大陸內課稅。

資誠說,中國大陸稅局認為,外商透過交易安排轉移利潤,甚至巧立名目向境外支付重複費用,可能造成中國大陸稅收嚴重流失,因此要求各地稅務機關針對2004年到2013年間支付海外公司費用情形進行全面性清查。

資誠建議,台商中國大陸子公司在支付海外費用項目時,一定要具備有充分的商業目的與合理的計價方式,若契約內容中關於交易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描述未經妥善評估,反而衍生境外公司被認定在中國大陸設有固定營業機構、場所的風險,發生中國大陸稅局要求補稅的風險。

資誠進一步建議,台商給付費用時除了所得稅的扣繳外,還應考慮支付費用的項目是否會產生流轉稅的額外成本,交易契約的備案程序與轉讓定價合理性說明文件,也應事先做好準備,以免稅局稽查時措手不及。1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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