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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防貪 禁高官配偶經商辦企業

2015/5/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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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尹俊傑上海5日電)中共上海市委昨天公布新規,禁止上海市級領導幹部配偶經商辦企業,以防止官商勾結和利益輸送。在中共大力反腐之際,上海率先制定並實施相關規定。

中共上海市委在4日下午召開的全市黨政負責幹部大會上,正式公布並實施醞釀8個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

東方網報導,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在會中指出,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選擇當官,就不要經商發財。規定一旦實施,就要說到做到,「誰違反這個規定,必須堅決嚴肅處理」。

根據新規,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市政府正副秘書長等市級領導幹部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上海經商辦企業。

這項規定還有「一方退出」機制:如有違規情形,由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動退出所從事的經商辦企業活動,或由幹部本人辭去現任職務。

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應勇說,以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為特徵的「一家兩制」,已成為一種社會現象。這種所謂的「黃金搭檔」很容易導致官商勾結、錢權交易、不當利益輸送。

應勇指出,即使沒有「腐」,上述現象仍會給人一種「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印象,民眾會認為這是破壞市場經濟秩序。

但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向京華時報表示,這項新規即使實施,用他人名義註冊公司經商辦企業的情形還是會存在,如何建立有效的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是規定落實的關鍵所在。10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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