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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民開車撞狗 警依肇事逃逸罪送辦

2015/8/2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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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7日電)撞死人會被判刑,撞死狗也可能違法,中國大陸一名駕駛日前開車撞死路邊寵物狗後逃走,被民警依肇事逃逸罪送辦,最後罰款人民幣2000元,扣駕駛證積分12分。

據陸媒現代金報報導,大陸浙江李姓駕駛日前開車時,路邊竄出一隻小狗,他聽到輪胎發出聲響,知道自己撞到了小狗,卻沒下車查看,繼續前行。

三小時後,民警電話告知他撞死了寵物狗。到了派出所後,狗主人要求賠償2萬元(約合新台幣10萬元)。最終雙方協商賠償3500元。

讓這名駕駛震驚的還不只這個,民警調出監視器錄影,說他在行駛過程中撞死寵物狗後逃離現場。

民警表示,寵物狗屬個人財產,李姓駕駛開車撞死狗,造成狗主人財產損失,而且事發後沒有報警、逃離現場,「構成交通肇事逃逸,需對案件負全責」。

民警說,但案件未造成人員重傷也未造成30萬元以上的財產損失,不構成犯罪。考慮到情節不是特別嚴重,因此處以罰款2000元、扣除積分12分。

算下來,這名李姓駕駛除了賠償了5500元,還必須重新參加培訓並通過駕照考試才能繼續開車上路。

大陸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必須按照交通法行駛,如違反則對駕駛人進行扣分、罰款。駕駛人在1年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需扣留駕照、參加學習,還應接受重新考照才能再上路。10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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