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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聯辦:基本法104條要求效忠國家

2016/11/9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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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9日電)北京中央駐香港官員今天說,基本法第104條指出的效忠對象是國家,並說「港獨」問題需要北京中央和香港共同處理。

大陸全國港澳研究會上午在深圳舉行座談會,討論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

綜合香港電子媒體的報導,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在會上作以上表示。

王振民說,基本法第104條要求「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問題不是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幾個字,而是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幾個字。

他說,第104條的本質是效忠國家,是國家的效忠,不是地方的一種宣誓,這需要國家有權機關出面解釋,靠地方的任何一個機構沒有辦法解釋清楚。

他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連在一起,效忠特區即是效忠國家,即使有議員宣誓時,不涉及「港獨」,但將誓詞變成一種侮辱國家的表演,也是一種不效忠、不擁護的表現。

王振民並說,面對「港獨」,要特區政府與北京中央共同處理。他宣稱,在中央層面,是透過人大釋法,但這仍然不夠,還需要更多的方法;在香港層面,行政、立法、司法都有責任,而行政長官則負上第一責任。

他又說,香港目前的司法獨立仍然排名世界第4,說明釋法並無影響司法獨立。1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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