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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香港法庭規定拒認罪 陸女:耶穌說是小事

2018/5/3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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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0日電)中國大陸一名女子日前在香港違反法庭內禁止拍攝的規定,但她拒絕認罪,持續與法官糾纏,今天還在出庭時宣稱耶穌跟她說這只是小事,連日來已成為港媒報導的焦點。

綜合港媒報導,這名女子叫唐琳玲,35歲,據說是浙江紹興人,經常以「自由行」名義來港經商。

本月25日,高等法院在審理「旺角騷亂」案時,她在庭上拿出手機拍攝,明顯觸犯藐視法庭罪。

一般而言,藐視法庭罪者都會認罪,又或接受法官警戒而了事,但唐琳玲日前首度就此事到法庭應訊時,向法官聲稱自己曾在大陸讀過法律,又稱受到「不公平對待」。

據報導,當時法官曾與唐琳玲有3次對話,但她都拒絕認錯;法官決定把唐琳玲的手機交給警察檢視和取證,並准許她以港幣5萬元交保外出。但唐琳玲沒有如期於昨天交付保釋費,並被警方拘捕。

高等法院今早初步審理案件,法官延後至明天進行簡短聆訊,唐琳玲因此被收押。

據報導,唐琳玲今早在庭上辯解,「旺角騷亂」審訊期間,她看到有人使用手機錄音及打電話,明顯違反庭內守則,但法官沒有制止。

她又說,昨天「與耶穌交談」,耶穌跟她說拍照只是一件小事,以此形容無辜。

唐琳玲的這番談話立即令法官詢問她的精神是否有問題,但她說絕對沒有。

香港主流媒體連日來持續報導唐琳玲案,原本小事一樁,但她至今卻與法庭糾纏不清,令人摸不著頭緒。(編輯:楊昇儒)1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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