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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實施智財權保護法 歷來最嚴

2019/3/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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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日電)據報導,中國深圳市今天起實施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是當地歷來最嚴的相關法令,嚴重觸犯者有可能永久禁止承接政府投資專案。

中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一直為美國詬病,也是當前中美貿易談判的焦點。在這樣的背景下,「深圳經濟特區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今天起實施,媒體形容這是最嚴的相關條例。

深圳新聞網今天轉述報導指出,深圳智慧財產權的創新活力位居大陸前列,但與創新實力不匹配的是,智慧財產權維權舉證難、週期長、成本高的現象普遍存在。

針對這些問題,相關條例從制度建設層面作出一些創新探索。

比如,為了解決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調查舉證難的問題,相關條例規定,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配備技術調查官,為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提供專業技術支援,協助查明案件所涉技術事實。

此外,條例也確定了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違法經營額如何計算,比如侵權產品已銷售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未銷售的,按照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等。

據報導,條例同時規定,侵權人因侵犯智慧財產權受到罰款處罰後,5年內再次侵犯同一種智慧財產權,或者5年內3次以上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市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管理部門可予以雙倍處罰。

相關單位和個人侵犯智慧財產權構成犯罪的,5年內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專案;侵犯智慧財產權並產生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永久性禁止承接政府投資專案,禁止參與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禁止申請政府扶持資金和表彰獎勵。(編輯:繆宗翰)1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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