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遭判刑 大同:將上訴
2014/8/13 15:05
(中央社記者羅秀文台北13日電)針對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被控掏空公司資產案,二審刑期加重,大同發布聲明對判決深感遺憾,完全不能接受,將委由律師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林蔚山違反公司法判刑 5月、一般背信判刑3月、證交法的背信,因犯罪金額逾新台幣1億元,遭判刑8年,較一審的4年半加重;併科罰金3億元。
對於二審判決,大同發表聲明表示,對於台灣高等法院關於通達案判決深感遺憾,將委由律師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大同指出,支持董事長上訴。在董事長與總經理努力下,今年第1季開始獲利,上半年共獲利11.2億元。10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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