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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鞋 擬強制標示製造年月

2014/10/16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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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6日電)環保鞋太久沒穿竟然崩解引發爭議,經濟部商業司研擬修正鞋類商品標示基準,未來PU鞋底的環保鞋需強制標示製造年、月及注意事項,預計年底公告,105年正式上路。

經濟部商業司14日邀集鞋技中心、鞋類廠商、進出口公會開會討論環保鞋標示問題。

經濟部商業司科長陳威達表示,過去有消費者向媒體及立委投訴,鞋子剛買就放鞋櫃,結果數個月後再穿,鞋底竟然裂掉,經查證後發現該鞋屬聚氨酯(PU)鞋底的環保鞋,鞋子久置後會吸收空氣中的水分,並自然分解。

陳威達表示,經邀集業者開會,決定修正鞋類商品標示基準,未來環保鞋除了需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委製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或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生產國別、鞋面與大底主要材料外,還需標示製造年、月及產品易水解的注意事項。

值得注意的是,鞋子的保存期限並未納入環保鞋強制標示的範圍內。

陳威達解釋,主因為保存環境濕度會影響鞋子壽命,南部濕度較低,可擺放1年多沒問題,但北部冬天濕度較高,鞋子可能擺放3、4個月就開始崩解。

陳威達表示,月底前將預告鞋類商品標示基準修正草案,年底前正式公告,將給業者1年的緩衝期,預計105年正式上路。

陳威達指出,未來廠商若未依規定標示,第一次將先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若未改正者將依商品標示法開罰2至20萬元。1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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