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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遭控扒皮 台灣之星澄清

2014/11/10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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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0日電)媒體報導,台灣之星4G購機提前解約,會收取全台唯一的「電信優惠補貼款」,狠扒用戶兩層皮,對此,台灣之星嚴正反駁該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

媒體報導,台灣之星4G購機提前解約,除了收取設備補貼款外,還會收取全台唯一的「電信優惠補貼款」,狠扒用戶兩層皮。

對此,台灣之星發出嚴正聲明指出,該報導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嚴重損害本公司商譽與權益,台灣之星嚴正澄清。

台灣之星表示,第1類電信事業的經營需要取得主管機關特許核准,受電信法規規範與管制,所有電信業者的電信資費與促銷專案的設計與推出,事前皆需依電信法與資費管理辦法向主管機關報備,媒體未經查證報導指控「台灣之星合約藏黑心」,指出「除收取手機設備補貼款(違約金)外,還額外加收所謂的電信優惠補貼款,雙軌式收違約金在電信史上還是頭一遭。」,完全與事實不符。

台灣之星表示,依主管機關要求與電信相關法規,所有電信業者對促銷資費方案的違約補償金應明確區分為「終端設備補貼款」與「電信費用補貼款」,並規範上述2種補償金的計算公式。

台灣各家電信業者皆會依專案的優惠內容搭配「終端設備補貼款」與「電信費用補貼款」,只是各業者未必全部詳細區分兩種違約補償金或明列計算公式於合約中。

台灣之星強調,是依法誠實明確的將上述計算方式條列於合約中,讓消費者對其相關權益一目了然。10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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