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區域計畫遭質疑 內政部反駁

2014/12/3 21:0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3日電)台灣護樹團體聯盟質疑全國區域計畫,恐放手讓地方破壞環境保育,內政部今天回應,計畫對於保安林、水土保持仍依照森林法或水土保持法的規定辦理。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全國區域計畫主要是規範空間規劃及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事項,對於保安林、水土保持等資源的保育利用,仍應依照森林法或水土保持法等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法令的規定辦理,並不會因此放手讓地方影響環境保育。

營建署提到,內政部也已擬具「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草案」,將相關環保等團體的意見納入考量,並從明天開始,在北中南東地區陸續召開5場公聽會,作為未來計畫修正或內政部表示,「全國區域計畫」的法源依據為「區域計畫法」,主要規範空間規劃及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事項。

營建署強調,有關保安林、水土保持等涉及資源保育利用或環境保全的事項,都應回歸森林法或水土保持法等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法令規定辦理,「全國區域計畫」並沒有法律依據得以逾越規範。

營建署也說,「全國區域計畫」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部內審查,後續在12月辦完所有公聽會後,將提請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再陳報行政院備案。

內政部定於12月4日、5日、9日、10日及16日辦理北、中、南及東區公聽會,汲取各界意見,供為計畫內容修正或轉請相關部會納入政策檢討調整的參考。10312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