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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基法 高市罰近2千萬元

2014/12/1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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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0日電)高雄市勞工局今天指出,企業違反勞基法今年共有890件,依法裁罰逾新台幣1900萬元,其中有17%是違反工資及加班費規定。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說,接獲很多舉發,對進用工讀生較多的企業進行勞動檢查,其中違反工資及加班費規定的事業單位佔17%;今年截至11月止,在申訴及專案檢查中,違反工資規定遭裁罰的事業單位有48家,包含餐飲小吃、安親課輔班時薪給110元,永安區、美濃區飲料店及岡山區加油站工讀生時薪只80元等。

勞工局長鍾孔炤說,目前基本工資月薪制1萬9273元,時薪制115元,不論工作性質,只要低於此數額,就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最高可裁處30萬元。

勞工局呼籲受僱者勇於舉發,勞工局也會對企業進行稽查,籲業者不要以身試法。

勞工局同時公布今年裁罰違法勞基法的案件共有890件,有不少案件是不給員工加班費、休假,甚至也未做記錄;有清潔公司、通運公司等嚴重違法,市府以每件12萬元裁罰,今年總裁罰款逾1900萬元。1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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