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配偶所得資料分開 16日前申請

2015/3/1 15:1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1日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今天表示,納稅人如選擇不與配偶或親屬合併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者,可以在16日前,提出申請。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因為與配偶分居,或其他特殊情形,或申報扶養的子女滿20歲,自己或配偶申報扶養的直系尊親屬,選擇不與該納稅人合併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者,可以提出申請。

板橋國稅分局表示,申請人可以在16日前,將申請書以郵寄、傳真、寄發電子郵件方式,寄給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或親自申請。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也可提出申請,網址為:https://tax.nat.gov.tw;已依規定申請將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者,也可以在16日前,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書面撤銷原申請。

納稅人如仍有疑問時,可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10403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