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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撞輕軌要賠 高捷提告求償2案

2017/3/13 18:07(3/13 19: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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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3日電)行經輕軌行駛共用路權區,應該要讓「輕軌優先」。高雄捷運公司今天指出,已對去、今年初與輕軌發生擦撞的騎士提出告訴,各求償修護曲面玻璃1面,每面新台幣20萬元。

高捷公共事務處長石耀誠指出,高捷在104年底10月接手營運後,就適用大眾捷運法,於輕軌行經路線有劃設黃線區也有完善交通標示,請用路人共同遵守共用路權區讓輕軌先行。

輕軌營運1年多來,提供民眾免費體驗,沿線也有義交協助指揮交通,但是仍先後發生4件汽車、機車和自行車擦撞輕軌事件,人員無大礙,不過輕軌的側面曲面玻璃被撞破。

高捷公司已在2月提出2件告訴案,分別是去年9月中騎自行車的老翁及今年2月的機車騎士,各求償20萬元。

石耀誠指出,兩人都撞破輕軌曲面玻璃,高捷依照大捷法的規定提出求償。他說輕軌使用的西班牙CAF公司系統的曲面玻璃,換新一面就是20萬元。

他說目前告訴已進入調解庭,高捷求償的立場不會讓步。

「大眾捷運法」規定,輕軌專用或共用路權範圍,用路人切勿闖入,影響行車安全者,依法罰款新台幣7500元以下;造成輕軌設施、設備損害等,也會面臨求償。1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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