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和泰車Garmin車美仕結合案 公平會點頭通過

2019/12/25 16:1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5日電)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委員會議通過,有關荷蘭商Garmin Nederland B.V.、和泰汽車、車美仕擬共同設立合資事業的結合案,由於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公平會決議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荷蘭商Garmin Nederland B.V.、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車美仕股份有限公司擬共同設立合資事業,因符合公平交易法的結合型態,依法須提出申報。

公平會指出,荷蘭Garmin主要透過子公司台灣國際航電公司產製內嵌式車載多媒體系統(車機),並銷售給車美仕,再由車美仕供應和泰公司,因此這個案子涉及「車機產銷」及「小型客車」市場。

不過檢視此結合案對於車機產銷、小型客車市場的影響,彭紹瑾表示,車機具有品牌適用性,車機規格是由汽車製造商或代理商按車型個別決定,車機供應商依汽車製造商或代理商所開需求規格製造,對車機規格內容無從決定。

彭紹瑾說明,車機有對應品牌的特性,難以封鎖其他人競爭、造成參進障礙,而此結合案也不會對小型客車市場造成顯著影響,難以認定有顯著限制競爭的疑慮。

公平會最後表示,結合案件的准駁著眼於是否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此結合案經過函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產品競爭同業及上下游交易相對人意見,並綜合研判上述考量因素後,決議不禁止其結合。(編輯:楊凱翔)10812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