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國進口水泥反傾銷稅 財部展開第2次落日調查

2022/2/18 15:1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8日電)財政部對中國進口水泥持續課徵反傾銷稅的期限即將屆滿,財政部關務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將進行第2次落日調查,以維護產業公平合理貿易環境。按時程推算,今年第3季底結果可望出爐。

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今天公告進行第2次落日調查。

關務署表示,台灣在100年5月30日起,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106年2月20日公告繼續課徵,課徵期間將於111年2月19日屆滿5年,財政部已經在110年7月19日公告,國內同類貨物產業代表認有繼續課徵必要者,得於公告翌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

原案申請人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也在110年8月18日提出繼續課徵的申請。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可合理懷疑,如果停止對涉案貨物課徵反傾銷稅,傾銷及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財政部決定進行調查。

關務署解釋此案調查程序及時限,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4條第4項規定,財政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日起、6個月內,完成傾銷調查認定,並通知經濟部;經濟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日起展開產業損害調查,於接獲財政部通知的翌日起、2個月內完成認定,並通知財政部。

財政部則應在接獲經濟部通知的翌日起、10日內,提交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以上述時程推算,財部是否再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今年第3季底結果可望出爐。(編輯:潘羿菁)11102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