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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祭薰衣草條款 調整保費控管新制月底上路

2022/3/2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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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9日電)宏泰人壽先前不當調漲薰衣草健康險附約保費,金管會駁回漲費創下首例,金管會並研擬薰衣草條款,明定保險業未來若調整費率,以新費率計收保費時點3個月前必須通知要保人費率調整內容,新制預計月底生效。

宏泰人壽2018年12月開賣薰衣草醫療健康險附約,熱銷15萬件,不過2021年調漲保費引發保戶不滿,金管會審視後開罰宏泰人壽新台幣120萬元並駁回漲價,並在今年1月20日公布「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修正草案,祭出「薰衣草條款」。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表示,為強化保險業對個人健康險和傷害險商品調整費率控管機制、保障保戶權益,金管會早在1月已修訂「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增訂費率調整控管機制,因預告期屆滿,近日會陸續發布新規定。

主要修正有3大方向,第一,保險業應在費率調整前擬訂應向要保人說明的費率調整內容,以新費率計收保費時點的3個月前必須通知要保人費率調整內容,並要求所屬人員及合作銷售通路充分向要保人說明。

第二,保險業稽核單位應查核確認保險業所屬業務員確實有履行新契約銷售時對要保人說明費率調整機制,及確認保險業有要求合作銷售通路確實履行。

第三,保險商品調整費率備查送審文件應包含費率調整配套措施計畫,包含費率調整方法、費率增加或減少的合理性說明、費率增加或減少幅度符合公平性、合理性及適足性分析、保險業對總稽核所出具保險招攬人員於銷售時已對要保人說明費率調整機制的聲明書、對保戶服務人員及申訴處理人員的教育訓練計畫等文件。(編輯:黃國倫)1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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