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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嘉義市政府 列為暫定古蹟

2015/8/21 08:23(8/21 09: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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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1日電)電影「風中家族」景場之一的舊嘉義市政府,面臨拆除的命運,經嘉義市文化資產委員審議,列為暫定古蹟。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示,位於民生北路、垂楊路口的舊嘉義市政府,興建於民國43年,原為嘉義市公所,71年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改為市政府。

自從市府升格搬遷至中山路的市政大樓後,舊市政府近年來已逐漸被人淡忘;但最近上映的電影「風中家族」,因在舊市府取景,這棟舊建築再度受到矚目。

市府財政處表示,舊市府用地已於99年12月9日經市議會審議同意辦理標售,今年市議會再通過新台幣500萬元的地上物拆除費用預算,並順利發包,預計下月拆除。

由於舊市府建築內具有歷史文物,經嘉義市文化資產委員審議,認為符合「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緊急情況要件,同意列為暫定古蹟,以增加管理單位與各界溝通時間。

文化局表示,舊市府內有前行政院長俞鴻鈞題字的「先之勞之」石碑(已移出保存),以及拱形門廊、磨石子等工法,如今已不多見,不僅有文化歷史價值,也保留當時的建築美學,因此同意列為暫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管理機關應予以管理維護;審查期間以6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

市府指出,文化局已委請市府新聞科以影像記錄舊市府空間,處理過程都以保留歷史的方式進行,未來如果確定登錄歷史建築,這些文物和資料將運用在修復再利用方案上。1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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