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癮君子戒檳榔 仍應定期癌篩

2016/7/2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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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7日電)檳榔是第一類致癌物,研究顯示,嚼食檳榔10年以上者,戒除後,罹患口腔癌的高風險仍可達10年,應儘速戒除,並定期做癌症篩檢。

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社區醫療部表示,口腔癌是台灣青壯年男性容易發生的癌症,其中又以嚼食檳榔、吸菸是造成口腔癌的主因;罹病之後,輕則毀容,重則奪命。

院方指出,不少嚼食檳榔的民眾,起初是為了提神,加上多從事勞力工作,因此有些人菸酒、檳榔一起來;如果飲食作息又不正常,往往就開始種下危險因子。

根據國際癌症研究總署研究顯示,每天嚼食10顆檳榔、長達10年以上者,就算戒除後,罹患口腔癌的高風險仍會持續10年以上,因此癌症研究總署在2003年就把檳榔列為第一類致癌物。

院方表示,若嚼食檳榔成習,帶來的不僅是身體的直接傷害,甚至還會影響到整個家庭,為了自身健康著想,請有嚼檳榔習慣的民眾,應及早戒除。

此外,國民健康署已自2010年起,已將口腔癌篩檢納入預防保健服務,並補助30歲以上嚼檳榔(含已戒除者)或吸菸民眾,每2年一次口腔黏膜檢查,符合資格者可持健保卡前往各醫療院所檢查。10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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