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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領10個月 全教總為代理教師請命

2016/11/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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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表示,縣市政府為省錢,代理教師只給10個月的聘期,每年少發至少新台幣10萬元的薪資,勞動條件不穩定,影響教學品質。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多數代理教師都有合格教師證,代理的也是正式職缺,照理人事費應該完整編列一年,長期以來,領到的薪水卻只有10個月。

張旭政表示,代理教師往往一到7月就「假性失業」,不能請領失業救助,但卻常被叫回學校工作。全教總並舉出一個事例,彰化縣有一名代理教師7月被叫回工作20天、8月19天,卻沒有任何薪水,是「標準的勞力剝削」,代理教師為了繼續被聘用,大都敢怒不敢言。

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表示,全國約有1萬5000多名代理教師從事「非典型勞動」,薪資條件卻不及公家機關的約聘僱人員,縣市政府明明有正式職缺,卻一直聘代理教師,導致教師勞動條件不穩定,難免影響到教學品質。

羅德水呼籲,縣市政府應該將聘期定為一年,把全年薪水給代理教師。並建議教育部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應明確訂定代理教師聘期與待遇,不應再授權各主管機關或私立學校補充規定。10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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