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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補償金僅1年緩衝 教團憂教師搶退休

2017/12/10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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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0日電)全教產今天表示,年金改革取消年資補償金,只給1年緩衝,憂心部分教師會搶在108年2月退休;教育部表示,在學校認定不影響教學前提下,老師可於108年6月底前申請退休。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早期教師退休制度是「恩給制」,老師每月不用繳退撫金,退休就能領年金,民國85年2月實施新制後,老師每月要繳退撫金,為補償在新制前擔任教職的老師,政府因此訂有年資補償金制度,這些教師退休每人總共可多領新台幣3萬元到60萬元不等。

全教產表示,現在年金改革取消年資補償金,只給1年緩衝期,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訂於107年7月1日實施,這些老師若想得到補償金,得在1年緩衝期內申請退休,而教師退休法定日期僅每年的2月1日或8月1日,可能造成部分教師搶在108年2月退休,影響學生受教權。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呂易芝受訪時表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時間訂為107年7月1日,是為與公務人員一致;而現行教師退休日期訂於每年2月或8月,主要考量學生受教權,希望教師在學期結束才申請退休,但並非強制規定,教師若有特殊原因,仍可申請其他日期退休。

考量取消教師年資補償金,只給1年緩衝期,呂易芝指出,教育部日前也修訂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草案並進行預告,徵詢各界意見,草案中也特別規定,在學校認定不影響教學前提下,老師可於108年6月30日前(1年緩衝期內)申請退休,希望能維護教師權益,也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10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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