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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年節食品 留意營養標示123

2018/2/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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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15日電)行政院表示,民眾購買年節食品時,可利用「營養標示123」原則,即確認份數、留意熱量與明智選擇,採購適合自己的食品,也可確保食品安全。

農曆春節闔家團聚,行政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應看清楚營養及各項標示,選擇合適產品。同時,在年節期間飲食方面,建議多食用蔬果,注意均衡,健康、安心過好年。

行政院表示,民眾購買年節食品時,可利用「營養標示123:1確認份數2留意熱量3明智選擇」的原則,選擇適合自己的食品。

首先應確認食品中的營養「份」量,可從營養標示「每份及每100公克/毫升」及「每份及每日參考值百分比」計量方式辨識,且可參考「每份」食品的營養素含量及熱量。

其次,行政院請民眾留意總熱量,每份食品的熱量乘以所吃份數,即為個人攝取的總熱量。第3步驟,可依照個人需求選擇所需營養素。相關食品營養標示均詳載熱量、醣類、蛋白質、鈉、飽和脂肪等相關訊息,民眾可多參考。

另外,民眾也可以每天2000大卡為基準,對照個人所攝取食品中營養素與熱量的比重。

行政院呼籲,民眾挑選密封包裝食品時,也應留意是否有破損情形,並注意是否明確標示內容物、有效日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以及原產地等資訊,以確保食品的安全。(編輯:林淑媛)10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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