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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2月出廠電動機車 噪音需符合六期標準

2018/9/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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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7日電)政府定調民國124年將全面禁售燃油機車,已有不少民眾轉而購買電動機車,考量電動機車數量漸攀升,環保署將管制噪音標準,要求108年2月出廠電動機車需符合六期噪音標準。

根據民國106年台灣機動車輛密度統計,汽車約為每平方公里220輛、機車約每平方公里380輛,全國機車登記數占比63%,遠高於國際現況5%以下。

考量電動機車日漸普及及民眾陳情狀況,環保署日前預告「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修正草案,擬將電動機車納入噪音管制對象。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科長謝仁碩指出,第六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中並沒有電動機車的標準,但因電動機車也屬於機車一種,因此將直接套用六期噪音標準。

謝仁碩指出,只要是108年2月出廠及進口的電動機車,都必須符合六期噪音標準。(編輯:黃于)1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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