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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充換電站安全 消保處:國家標準擬年底完成

2019/8/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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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行政院消保處今天指出,為避免電動機車電池充換電站的電池爆裂彈飛、冒煙起火事件再起,行政院已指定經濟部擔任電動車充換電站主管機關,最快年底研擬完成該設備的國家標準。

行政院消保處參議王淑慧表示,台中市及桃園市近期先後發生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的電池爆裂彈飛、冒煙起火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卻也顯露出電動車充換電站的管理漏洞。經查核現行法規後,發現相關規範還不齊全。

她進一步說明,依照現行法規,車輛安全由交通部審查把關;電動機車電池及充電器為應施檢驗產品,經濟部已訂有檢驗標準;只有充換電站設備,還沒有國家標準。經濟部正研擬國家標準,最快在今年底前完成。

王淑慧指出,到民國111年12月10日止,經濟部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及補助業者設置充換電站,但只有接受經濟部補助的充換電站,會依據「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抽驗其產品結構、性能、安全性,並規範需具備品質管理能力及緊急事故應變能力。

她說,補助屆期後,就沒有相關安全規範;還有進口設備、未申請補助的充換電站也有同樣的安全管理漏洞問題,因此行政院指定經濟部擔任電動車充換電站主管機關,由經濟部充分評估充換電站所在地點的風險因素,並結合消防、公共安全法規,制訂整體性安全管理規範與配套措施,以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

電動機車充換電站的地點,包含社區住宅、超商百貨、加油站等。(編輯:戴光育)1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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