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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留外籍人士適用勞退新制 雇主應申報提繳

2019/9/2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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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4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取得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已經是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對象,目前仍有約1500多人未提繳,10月將發函提醒雇主應替適用者提繳至少每月工資6%的新制退休金。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組長楊佳惠表示,勞工退休金條例從5月17日起修正生效,將取得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納入適用對象。

楊佳惠表示,若永久居留外籍人士如果是在5月16日前到職且適用勞基法,可以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不過必須在6個月內、11月16日前向雇主表明,屆期未表明適用舊制者,就應適用勞退新制,雇主須依法於期限屆滿15日內、12月2日前向勞保局申報提繳新制退休金。

不過,楊佳惠也提醒,「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在107年2月8日施行,如果已依此法規定適用勞退新制者,應優先適用該法,不得再主張以永久居留外籍人士身分變更適用制度。

楊佳惠表示,根據移民署5月底的資料,目前全台約有1萬9000人取得永久居留權,有投保勞保的約8000多人,已提繳的有1618人,未提繳勞退的約1500人,其中包含適用舊制者。

楊佳惠指出,勞保局10月將發函給未提繳勞退者的雇主,約1100多家,提醒雇主有這規定,應替員工提繳。(編輯:管中維)1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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