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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禁賣境外動物檢疫物 年底前可望上路

2019/12/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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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現行散布謠言者開罰明定依據條文,以及新增開罰違規銷售檢疫物的網路平台,最高可罰15萬元,年底前可望上路。

農委會防檢局指出,今天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有二,首先是針對此條例原有的散布不實資訊罰則,新增在條例中明定開罰的依據條文,增訂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有關動物傳染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讓開罰有條文可憑。

而故意散播有關動物傳染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防檢局長馮海東說明,新增的懲處則是針對電商平台,現況是業者雖已在網路上刊登販售不能輸入的檢疫物,實務上則要等檢疫物輸入時才能執法,這樣會產生防疫漏洞,這次修法後就是「推進一步要求業者連上架都不准」,否則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他也說,修法作業來說,立法院三讀後須送總統府公告才會上路,但鑑於動物傳染病資訊的正確性對民眾生活及國內養豬產業發展影響甚鉅,預計年底前可望施行,防檢局也會公告有關檢疫物品目的資訊,供業者遵循。(編輯:張雅淨)1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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