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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類防疫物資攜帶入境免申報 量大須切結自用

2020/2/6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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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6日電)因應武漢肺炎防疫,即日起至4月30日前,民眾攜帶或寄送電子體溫計、醫用口罩、耳溫槍專用膠套及酒精棉片入境,可免事先向衛福部申請;但數量若超過3支或1000個,須申報自用切結,避免銷售行為。

關務署官員表示,在非疫情期間,一般進口醫療用品,依法都要先行向衛福部申請。不過,考量台灣境內口罩等防疫物資需求量相當大,因此從寬辦理,先前先行宣布旅客攜帶口罩入境,不必申請就可順利通關。

關務署官員說,近日再就所有需求量大的防疫物資,與衛福部食藥署交換意見,將採取統一管制方式,一樣不限制攜帶數量,但為了避免有不肖人士趁機販售,還是要設立一定控管機制。

關務署官員指出,從即日起至4月30日,民眾以一般貨物進口、郵寄、快遞或是自行攜帶入境方式,將醫用口罩、電子體溫計、耳溫槍專用膠套及酒精棉片帶到境內,如果電子體溫計數量超過每人3支,醫用口罩、耳溫槍專用膠套及酒精棉片若超過每人1000個,必須申報,簽訂自用切結書,才能放行,以確保自用不用於銷售。

關務署官員表示,簽訂切結書時,會要求民眾留下地址、電話、身分證字號等資訊,提供給衛福部做事後追蹤;至於5月後,攜帶醫療用品是否會恢復事先申請制,將視疫情發展決定。(編輯:張良知)10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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