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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二度駁回社發所停招案 世新不排除訴請國賠

2020/6/1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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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7日電)世新大學今天表示,教育部來函再度告知不同意社會發展研究所109學年度停招案,校方深表遺憾,基於捍衛學術自由及大學自治,考慮再提訴願,並不排除訴請國賠。

世新大學於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時考量社發所辦學績效不理想,在去年校務會議決議,從109學年度停止社發所招生,但停招案被教育部駁回,世新大學校方因此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今年4月認定原處分違法,要求教育部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的處分。

世新大學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教育部昨天來函告知,考量社發所碩士班的甄試或考試入學管道,皆已完成錄取及新生報到,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保障學生就學權益,不同意社發所碩士班109學年度停招;對於教育部無視相關法律及大學自治的存在,校方深表遺憾。

世新校方認為,依照行政處分效力不溯及既往的原則,109學年度社發所碩士班新生的入學和受教權益並不會受影響,教育部不應以保障學生就學權益作為再次不同意停招案的理由,基於捍衛學術自由及大學自治,校方考慮再度提訴願循求救濟,並不排除訴請國家賠償。

世新校方表示,依大法官釋字第368號解釋意旨及訴願法規定,原處分機關應受訴願決定的拘束,不得再為實質內容相同的處分,教育部已明顯違法,同時又以原違法處分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做為再次不同意停招的理由,更是違反行政法禁止恣意原則的濫權行政行為。(編輯:陳政偉)1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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