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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威風場因飛安遭退 民航局曾建議考慮其他場址

2020/9/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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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德商達德能源申請在桃園設麗威離岸風場,因民航局認為會影響飛安,能源局因此退回麗威風場的電業籌設許可。民航局今天表示,2016年就曾建議業者優先考慮其他場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晚發布新聞稿指出,在桃機附近設置風機,有影響目視進場等飛航作業的飛安疑慮,麗威籌備處於2015年徵詢意見時,民航局即清楚表明立場,2016年中,也主動邀請業者溝通,說明相關考量,建議優先考慮其他場址。經濟部能源局等機關2016年起陸續徵詢意見,民航局都表達「不宜設置」立場。

民航局說,後因麗威多次陳情,且考量綠能是重要國家政策,2016年10月同意麗威所請,由麗威進行航空研究,如研究結果經第三方獨立驗證後,確認不影響飛航安全及機場營運,或相關影響可徹底有效排除,民航局方可例外處理。

民航局表示,研究報告進行期間,也有內政部海審會、能源局等單位多次徵詢民航局對麗威風場案意見,麗威也多次要求民航局先出具同意函,民航局表達同一立場,無法在研究結果出爐前出具同意函。

民航局統計,2015年10月至今,民航局已23次宣示桃園機場外海不宜或不應設置離岸風機的立場,其中16次宣示對象為麗威公司,另7次為經濟部能源局、環保署與內政部海審會。

民航局表示,麗威的研究報告經民航局兩度要求補正後,今年3月提出最終研究結果,民航局6月邀學者專家審查後,因研究缺乏系統化評估與驗證,且顯示風場對通訊、航管、氣象等相關設備確實有影響,業者卻未提出具體有效的緩解措施,民航局於6月22日向能源局表達「不應設置」意見,8月7日再度函復麗威,表達不應設置的立場。

針對業者指出國內外研究報告都認為麗威風場不會影響桃園國際機場運作,表示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哥本哈根機場等,附近都有設置陸域及離岸風電,且目前有陸域風電比麗威更靠近桃園國際機場。

對此,民航局說明,風場對機場的影響,因情境而異,國際間都以個案方式評估。桃機周邊自2006年至2015年,陸續設置46座陸上風機,這些風機僅3座略高於100公尺且採線性排列,與麗威風場高度達近200公尺,且不規則分布於近6000公頃範圍的風場,兩者實不可類比。

民航局說,桃機附近的陸上風機或國外的海上風機,設置前都經過嚴謹的個案評估程序,對可能風險也都有具體緩解作為;麗威於報告中所提風險,毫無具體有效的緩解措施或選擇忽略,如今援引國內陸上風機或國外海上風機案例,完全忽略了確保飛安的根本問題。(編輯:陳政偉)1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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