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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訂指引 營建及交通振動管理2年內達ISO標準

2022/1/5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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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5日電)環保署空保處今天在環評大會第411次會議中提供「環境振動管理指引」,針對營建工程及陸上運輸系統營運振動進行規範;未來將滾動檢討,規劃2年期間達ISO標準、並擴大納管如工廠等類別。

環評委員日前於環評大會臨時動議中提到,由於目前沒有振動相關的規範,希望在環評審查中能有更明確的參考數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於今天將振動指引交給環委,並已發文給各地方政府參照。

空保處說明,由於環評案件中,以營建工程及道路交通等為大宗,且對民眾而言最有感,因此先以此訂定規範,未來不排除擴大範圍,要求工廠營運也應遵守振動標準。

此外,目前所參考的是以日系標準為主,希望在2年內能逐步轉換為國際標準組織(ISO)所規定的數值,接軌國際;空保處說,兩者主要在計算公式上不同,若單純就數值轉換來看,可能會差20分貝(dB)左右。

相關規範部分,空保處舉例,在營建工程中,若是持續性振動,應測量至少2分鐘;若是間歇性振動,則至少測量20次;就交通運輸系統部分,軌道系統若是間歇性振動,至少測量20班次或1小時;公路系統則是至少取得1小時的振動資料。

就管制範圍而言,空保處以營建工程為例,第一、二類管制區如風景區、文教或學校等,上午7時至晚間10時平均振動值為75分貝(dB)、瞬間最大振動值不超過98dB;夜間(晚上10時至隔天上午7時)平均振動值為72dB、瞬間最大振動值為95dB。(編輯:陳政偉)1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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