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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便民 主動通知辦繼承登記

2014/6/2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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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6日電)為避免民眾因逾期申辦繼承登記遭罰,全國各地政事務所自6月起推動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服務。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今天表示,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繼承登記必須在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辦理,如果超過期限申請,每超過1個月將加收1倍的登記費,最高加收20倍。

她說,過去有民眾繼承板橋、中和區段多筆房屋和土地,逾期被開罰上百萬元的案例。

為避免因逾期申報繼承登記遭罰,王靚琇表示,全國各地政機關從6月起共同推動主動通知服務,按月依戶政單位提供的前1個月份死亡登記申請資料,寄發書面通知提醒繼承人於規定期限內辦理。

根據內政部資料,全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列冊管理數量,自91年起逐年遞增,已由14萬筆增加至102年的32萬餘筆,總面積約8885公頃,相當於343個大安森林公園的面積。台北市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如以今年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價值高達約新台幣426餘億元。1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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