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人事案 立院行使同意權
2014/7/4 08:57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4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將行使監察院長、副院長同意權投票,被提名人若要跨過同意權門檻,至少需拿到57張同意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6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同意為通過。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
立法院上午將行使監察院長被提名人張博雅及副院長被提名人孫大川同意權投票,下午行使監委被提名人投票。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與民主進步黨團上午開黨團會議決定態度,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昨天則決定進場對全數被提名人投下不同意票。
國民黨團審查考試院及監察院被提名人審查小組召集人、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呂學樟昨天受訪時表示,監委被提名人名單中,對極少部分的人有疑慮,根據蒐集的資料,有兩人涉及刑事案件,有必要深入調查,由於涉及品德操守,若調查發現確有問題,「可能就不會過關」。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廷升昨天說,今天會分上午和下午兩場黨團會議,因為監委部分還有疑慮,會繼續調查,下午才會定奪。
民進黨團幹事長蔡其昌昨天表示,國民黨團一直說要理性審查,希望能做到,也希望國民黨不要祭黨紀。上午黨團會議將討論和綜合判斷審查結果與是否進場投票。1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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