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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益:承審特別費案依法處理

2015/4/2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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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3日電)總統府今天公布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現任台北士林地院法官兼院長的林俊益談到過去曾承審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表示,司法人員承審案件,一定依據法律來處理,都可受公評。

副總統吳敦義上午在總統府主持104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律師黃虹霞、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及林俊益共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

媒體詢問,林俊益過去曾經手馬總統特別費案,外界質疑被提名有酬庸之嫌,自己有信心通過立法院審查嗎?

林俊益表示,任何一個司法人員就自己所承審的案件,一定依據法律來處理;他在最高法院確實是處理特別費案,但最高法院是合議制,由審判長加上4位法官共同審理這個案件。

他認為,這個案件處理後,任何法官所做判決,都是可受公評的。

林俊益說,法院處理案件一定講究一個原則,就是程序優先原則,程序合法才會進入實體審判。大家關注的特別費案,提起上訴時合議庭認為上訴不合法,根本在程序上就沒有進入實體審判門檻,所以認為提起上訴不符合提起第三審上訴要件,程序上駁回,所以實體內容並沒有碰觸。1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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