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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未依眷改條例改建眷戶房地須返還

2015/10/2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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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5日電)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今天表示,民國93年未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納入改建的部分眷戶,已被註銷權益,依法院判決須將房地返還國防部並追討不當得利。

台南至鳳山、大寮各軍種列管不配合改建眷約30人昨天到海軍左營海軍基地大門前陳情訴求「居住權還諸於民,土地移轉國有財產署」。海軍陸戰隊指揮部透過新聞稿表示,這些眷戶已被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敗訴,須將房地返還國防部並追討不當得利。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表示,這些眷戶是於民國93年未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納入改建,經多次溝通協調仍不願配合,致影響眷村改建進度及其他合法眷戶權益。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指出,主管機關國防部在民國96年12月6日依「眷改條例」註銷這些原眷戶權益,並依法由業管海軍司令部提起返還房地訴訟,於民國104年5月20日由臺灣高等高雄分院判決這些眷戶敗訴,須將房地返還並追討不當得利。1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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