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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親立委推修法 捍衛兒童生命權

2016/3/28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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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8日電)北市內湖殺童案,國親立委提案修法,明定故意殺害未滿12歲以下兒童處死刑捍衛兒童生命權,親民黨今天也表示支持。

4歲女童上午11時許和母親到西湖捷運站準備和爺爺等家人前往吃中飯,騎著兒童腳踏車的女童,忽然被一名男子從後方攻擊,男子直接持菜刀往女童後頸部猛砍,導致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

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人提出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271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故意殺害未滿12歲以下兒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以捍衛兒童生命權,維護司法正義。

中國國民黨立委徐志榮等18人擬具刑法第77條及第272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不得假釋,以提供嚇阻效用並遏止殺害兒童案件再次發生。(已付委)

親民黨表示,支持修正刑法,推動「殺害12歲以下幼童者處以死刑」,願家屬節哀,也希望朝野共同積極應對,找出有效辦法,安置或追蹤這些社會上的隱形炸彈,保護小小生命平安長大,遏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10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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