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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綠能 政院擬免徵太陽光電玻璃貨物稅

2017/5/18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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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8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條文生效後5年內,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可免徵貨物稅;另外,108年底前報廢老舊大貨車,換新車可減徵貨物稅。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根據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為強化國內發展太陽光電供應鏈,未來貨物稅條例修正通過後,將自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專供太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可免徵貨物稅,預計每年可增加太陽光電模組裝置量2GW(20億瓦)。

另外,貨物稅修正草案也規定,為鼓勵民眾報廢老舊大貨車、購買新大貨車,以改善空氣品質,條文修正後生效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報廢88年6月30日前出廠的大貨車,換購新大貨車,可減徵新車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他表示,預計修法後將少收6000萬元貨物稅,雖然稅收減少,但可帶動太陽光電產業發展,以及改善空氣品質等間接效益。1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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