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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人民團體春節集會 應戴口罩落實防疫

2021/2/6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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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歲末年終及春節期間,各種人民團體如果安排召開會議或是辦理業務活動,有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的場域時,人員都應該要確實配戴口罩,落實防疫措施。

內政部表示,各種民間組織的章程或相關的法令會規定,在年度終了後與新年度開始時,團體都需要開會向成員說明,並討論通過上年度決算及工作成果、新年度預算及工作計畫,許多團體組織會利用春節假期前後召開會議,順便聯絡會員、社員的感情。

內政部說,集會活動通常會聚集較多人潮,也會有長時間、近距離接觸,在疫情期間,仍具有傳播風險,內政部建議,所有會議主辦單位應評估相關風險程度,並妥為規劃相關防疫應變計畫。如果疫情更加嚴峻,或是部分成員近期有出國、感染風險,都應評估是否延期或暫停舉辦,出席人員身體狀況也應列入考量。

內政部強調,民眾進入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以及可能傳播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的室內場所,一定要記得配戴口罩,如果未配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說,為了守護國人共同努力而來的防疫成果,保護大家的平安健康,希望民眾都要遵守規定,並隨時配合指揮中心的建議或防疫指引辦理。(編輯:張均懋)1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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