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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受難者回復名譽 內政部:研議更主動作法

2021/3/10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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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內政部今天說,二二八受難者戶籍資料,已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註記回復名譽記事;未來也將與二二八基金會研議更主動、積極的作法,協助民眾辦理回復名譽註記,以撫慰受難者及家屬。

內政部表示,媒體今天報導,前國防部長、台灣聯合國協進會榮譽理事長蔡明憲提出要求更改二二八受難者家族戶籍謄本記事內容,加註平反、回復名譽一事,內政部感謝蔡明憲關心二二八相關業務,目前二二八受難者戶籍資料已可申請註記回復名譽記事,未來將與二二八基金會研議更主動積極的作法,協助民眾辦理回復名譽註記,以撫慰受難者及其家屬。

內政部說,為落實政府處理二二八事件政策,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和意旨,從96年8月30日起,內政部已通函請戶政事務所針對已領有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發給回復名譽證書的受難者或受難者家屬,可持憑該證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在受難者戶籍資料載明記事:「因二二八事件名譽受損x年x月x日憑回復名譽證書回復名譽x年x月x日註記」。

另外,內政部表示,戶政事務所如果發現戶籍資料記載「叛亂通匪」的註記,即應以雙直線刪除註銷,並在適當空白處括號註明「x年x月x日職權註銷」加蓋職章;二二八受難者本人或其家屬,也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刪除註銷該註記,記事載明「x年x月x日申請註銷」。(編輯:林興盟)1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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