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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頭山風景區 桃園縣觀光亮點

2014/9/2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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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24日電)桃園縣虎頭山公園將規劃成為風景特定區,桃園縣長吳志揚今天說,特定區內用地以公有土地優先使用,私有土地不受到限制。

桃園縣議員李麗珠今天就虎頭山規劃範圍、內容、進度與私有土地徵收等提出質詢,因有許多居民擔心私有土地會被徵收,以及私有土地使用受限等問題。

吳志揚說,虎頭山風景特定區範圍依整體性與資源條件劃定720公頃,今年7月3日通過交通部觀光局評鑑為市級風景特定區,已在行政院審定作業中,將具有觀光資源如虎頭山公園、忠烈祠、孔廟、環保公園、樹木銀行、登山步道與楓樹坑等特有田園景觀化為山岳型風景特定區,風景特定區不是都會公園,也不是都市計畫公園用地。

他指出,被劃入範圍土地不會全區徵收,除優先使用公有土地興建服務設施外,其他如道路拓寬、停車場興建等,經申請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完成變更後才有被徵收情形。

至於虎頭山風景特定區私有土地未來使用是否受限?吳志揚表示,虎頭山風景特定區範圍涵蓋桃園、龜山與林口等三個都市計畫地區內,範圍公告後,除經申請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審議通過變更使用外,均依所屬都市計畫規定辦理,私有土地使用不會受到限制。10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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