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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查仿冒高粱 商標法送辦

2014/11/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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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11日電)金門縣警察局今天宣布會同台中市警方共同查獲仿冒金酒公司高粱酒案,訊後依商標法送辦;至於酒質是否有問題,正送驗中。

縣警局表示,8月間獲報在廈門大嶝島免稅區內查獲台灣欣醇公司製造生產、潮鮮公司代理的58度青山金龍陳年二鍋高粱酒,瓶身的「4龍圖示」疑有侵害金酒公司「雙龍圖示」商標權。

經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定,4龍圖示與金酒公司已註冊的「雙龍設計圖」及「金龍」商標相似,有混淆誤導消費者嫌疑。

縣警局進一步表示,潮鮮公司曾在民國95年間向智財局提出「青山金龍及圖」商標申請,雖遭駁回,但仍使用這個商標,的確有侵害金酒公司註冊商標的嫌疑。

金門縣警局在完成蒐證後,會同中市刑大搜索潮鮮公司,查獲58度和38度青山金龍陳年二鍋高粱酒30箱,共420瓶等證物;以大陸售價計算,約值新台幣51萬元。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罪嫌,函移台中地檢署偵辦。

至於扣案酒質成份,縣警局說,已送請台灣菸酒公司綜合研究所檢驗,如有後續食安問題,將另案移送。10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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