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菸酒廣告 金門嚴查
2014/12/7 09:50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7日電)金門縣政府發布「金門縣政府辦理網路廣告或促銷案件之認定原則」,並列入104年度上半年菸酒法令宣導重點,提醒業者注意。
縣府表示,為加強對菸酒廣告的稽查及管理,在徵詢各酒類產製廠商、金門縣商業會與相關酒類販賣團體後,界定4類需要強制加註警語的酒類廣告態樣,以及35款免加註警語的項目。
4類需要強制加註警語的酒類廣告有:以推廣、促銷特定酒品為目的者、認非屬消費資訊報導者,以及形式雖偏近消費資訊報導,但查明為受託推廣宣傳特定酒品;另外,以及聯合促銷,如刊載購買CD任3張即可免費獲贈酒品等促銷活動訊息,也屬違法。
縣府提醒業者和民眾,雖然網路行銷夯,但國內法令尚未開放在網際網路或相類似管道販售酒品,意圖以暗示手法對潛在消費者進行要約或提供交易訊息,或經由連結供不特定人進入觀看的臉書社群網站都屬受規範行為,請務必遵守法令,以免觸法受罰。
縣府說,這項新發布的認定原則將列入104年度上半年菸酒法令宣導重點,業者和民眾可自行檢視廣告或促銷方式是否違反相關規定;如有違反的可能,請務必立刻關閉網頁或刪除訊息、貼文。認定原則已在財政處網頁公告。10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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