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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不打烊 北市查廢食用油

2015/1/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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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日電)2014元旦,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啟動廢食用油回收大執法,針對小吃店、攤販、餐廳進行稽查,違法者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市府環保局表示,連假第一天就啟動「廢食用油回收大執法」,首波鎖定540家將廢食用油交給回收個體戶及清潔隊的小吃店、攤販及餐廳。非法收受或將廢食用油委託非法機構清除者,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以避免廢食用油流入非法回收管道,危害民眾健康。

市府環保局呼籲,小吃店及攤販等假如把廢食用油,交給無回收工作證的違法業者,將依法裁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餐館則裁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請業者配合政策,以免觸法受罰,杜絕廢食用油違法使用的狀況,確保食品安全。

市府環保局表示,從今天起,從事廢食用回收工作人員及車輛須佩戴廢工作證,才能上路回收廢食用油,環保局將隨機攔檢廢油回收業者。環保局已將取得回收工作證的機構名單公布在官方網站上,目前全市核發廢食用油回收人員工作證33張及車輛工作證29張。10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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