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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區怡山水違建 新北強制拆除

2015/6/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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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日電)有業者於新北市石門區梯田擅自開挖山坡地違建小木屋「怡山水」,新北市農業局今天表示,將於明天強制拆除,同時全案也已由警方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農業局今年3月接獲民眾檢舉,石門區北15鄉道旁違法開挖山坡地興建小木屋,並於網路銷售。由於行為人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擅自開挖整地,農業局依水土保持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

4月份巡察又發現業者擴大違規,加重裁罰30萬元,並勒令業者今天以前自行拆除違建,期限內若未拆除完畢,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將於明日強制拆除。

農業局表示,民眾檢舉業者疑違規整地,經現場勘查,業者在梯田上大興土木、開闢道路,嚴重破壞原本地形;並且對外以「怡山水」名義在網路上銷售,實際上業者擅自開挖山坡地,違規情節重大。

另外,城鄉發展局也依違反都市計畫法,勒令2週內回復原狀。5月29日再次前往勘查,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針對違法興建小木屋,要求業者6月2日前自行拆除。

農業局指出,今天前往現勘,業者自行拆除中,但並未完成全部拆除。明天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將派員及機具至現場現勘,若未拆除完畢,將強制執行拆除。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全案違規事實明確,已由轄區金山警分局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同時加強山坡地監督管理,以維護山坡地水土資源。10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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