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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天外天劇場 文資審議不指定登錄

2016/3/16 15:14(3/16 16: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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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6日電)對於台中市東區老戲院「天外天劇場」是否保留為古蹟,台中市文化局今天說,由於主結構已毀損,加上所有權人不同意,文資審議委員會已決議不指定或登錄。

台中市東區「天外天劇場」建於1919年,原是台中仕紳吳鸞旂私人戲院,1935年由吳鸞旂之子吳子瑜將其擴建,並開放給一般民眾入場觀看,後因二次大戰期間,戲院受到戰火波及停業,戰後才得恢復。

天外天劇場建築主體歷經國際戲院、國際賽鴿中心、冷凍冰庫出租及收費停車場使用。文化局指出,由於形貌經過多次改建、主結構損壞嚴重及所有權人不同意等因素,經「台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去年2月5日召開104年度第1次審議,決議不予指定或登錄。

文化局表示,但考量建物仍具建築史及歷史意義,經市府與所有權人協調,給予半年期間辦理簡易歷史調查及建築物測繪等工作,也已於去年11月完成。

去年9月文史團體於網路媒體再次發起活動請台中市政府保留,文化局及文資處考量本案建物的歷史價值,去年11月5日再次提送該審議委員會,然因此案無新事證,決議不予審查。

文化局指出,市府也曾提出由政府或民間出資價購、重劃區段徵收、以地易地及立面保存等4種可能保留方式,但內政部早已明定政府不得以出資價購,避免造成財務負擔;以地易地也不符合規定;而六角型格局的劇院若保留立面,則失去本色,因此僅剩邀請民間資源投入一途,盼為保留城市記憶努力。10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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