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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 北市掌握資料檢討評估仲裁人

2016/9/6 12:44(9/6 12:5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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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6日電)議員指大巨蛋案的3位仲裁委員有2名立場偏向遠雄,法務局未盡幕僚責任。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今天說,市府選定仲裁人無可受質疑之處,另2名和市府無關,已掌握資料會評估檢討。

媒體報導,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提出,市府與遠雄推薦產生的3位仲裁委員中有2位立場偏向遠雄,質疑北市府有內鬼,北市府推薦仲裁委員是寰宇律師事務所主持合夥律師孔繁琦,遠雄提出的仲裁委員是中央大學營建管理所教授謝定亞;雙方共推主仲裁人陳煌銘。

童仲彥表示,陳煌銘擔任工信工程的負責人,曾與捷運局有民事訴訟,今年4月也提及「大巨蛋去年5月20日被柯市府以不成比例原則、莫名理由停工,不是單純民事合約問題,是政治問題」。

法務局長楊芳玲上午參加都發局記者會,會後受訪提到此議題。她表示,依仲裁法規定,由雙方選出的仲裁人可合推一名主仲裁人,北市府選定仲裁人為孔律師,沒有可受質疑地方,另兩位和市府選任無關。

她說,法務局跟律師團早已掌握主仲裁人陳煌銘相關訊息和言論,依仲裁法規定,要有足以認定仲裁人不能獨立公正執行職務的地步和程度,才能申請迴避,律師團目前正收集相關資料,事後會評估是否向法院申請迴避。

楊芳玲表示,陳煌銘在仲裁庭是否會做出對市府不利情況,「這要看過去說什麼話,目前還在評估和彙整相關資料」,若要申請迴避,必須要有足以認定仲裁人會在處理仲裁程序中有偏頗之虞,但相關過程仍在評估。10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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