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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參審制廣告遭事前審查 北市:僅提醒

2017/6/15 12:36(6/15 13: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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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台灣陪審團協會要在公車刊「參審制」廣告,竟遭台北市公運處事前審查並依違反注意事項退件,議員顏若芳要求市府檢討;公運處說,僅提醒要釐清廣告內容疑義。

議員顏若芳和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開記者會,協會說,向北市公共運輸處申請刊登公車廣告,廣告內容為「司法院長許宗力的參審制-反民意反民主反陪審」,卻遭公運處以違反「台北市公共汽車設置車廂外廣告注意事項」為由退件且不得刊登。

協會認為公運處已違反言論自由,顏若芳表示,言論審查制度已廢止,但協會想刊登廣告,卻遭公運處以違反注意事項中的「歪曲事實或虛偽宣傳者」等理由退件,根本是事前審查。

顏若芳說,公運處不應該對廣告內容文字有法律定義審判,且公車車廂外廣告注意事項在8年前就被要求檢討,直到現今仍是原地踏步,要求公運處修正注意事項中對廣告的事前審查機制。

公運處副處長尚錦堂說,針對廣告內容,未提及不准刊登,僅告知並提醒業者要釐清內容指陳人物和注意相關疑義。

尚錦堂表示,因公車廣告每天申請量很多,像刊登電影限制級廣告,也會告知廠商注意內容,且正式給業者的公文提及是因設置車輛隸屬新北市所轄路線車輛,不符注意事項中第2條規定,僅呼籲業者要釐清相關疑義後再提出申請。10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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