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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ike占單車位 議員:可設專區停放

2017/7/11 15:10(7/11 15: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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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11日電)台北市議員王閔生發現共享單車oBike,占用單車停車位,壓縮單車族使用空間,王閔生認為,業者可設專區,或與政府合作增加單車停車格,交通局則說,已和業者建立溝通平台。

共享單車oBike進駐台灣,引起不少民怨,不少北市民眾發現,有限的單車停車格,也被oBike入侵,位子變得一位難求,讓單車族十分憤怒,認為公用單車位不應被特定業者因營利用途占用。

王閔生表示,業者沒跟政府單位好好談,就全面設置,利用單車停車格等公家資源,進行商業利益;其實業者可仿照UBIKE設停車專區,也能和政府一同合作,拓展公用單車停車格,不然車位一再被占據,民眾無位可停,違停、人行道亂放情形就會越來越嚴重。

北市交通局回應,自行車租賃業只要有「商業登記」就能投車,且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oBike比照一般自行車,可停放於自行車架、自行車停放區,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處所,則能停放機慢車停車區或機車停車格。

交通局指出,為避免影響民眾停車權益,已要求業者將車輛分散投放,並與業者建立溝通平台,若有占用格位或違停情形,業者將於1小時內派員移置車輛。10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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