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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陂塘無法可循 桃園市發許可喊停

2017/10/31 15:49(10/31 16: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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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31日電)桃園市政府配合經濟部能源局推動「光電陂塘」,10月初更啟用桃園首座大型光電陂塘。但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宣布,即日起暫停發放許可證,直至中央將相關法規擬定完備再議。

鄭文燦受訪表示,中央推動光電陂塘計劃,卻一直沒有擬定相關辦法與基準,讓地方無從審查及發放許可證。10月初他到觀音視察桃園第一座大型光電陂塘時就發現,現場不但未做好景觀維護,也沒有建立地方回饋制度,諸多問題讓他在今天決定,目前申請中的17口陂塘都要暫緩開發。

鄭文燦指出「經濟部能源局衝太快」。桃園要重新開放必須做到法規完備、環境評估、地方共生等前提,也期望中央政府把容許使用基準訂清楚,並做好維護景觀生態及地方回饋方案。至於知名的石門水庫、後慈湖、龍潭大池、頭寮大池等4處,以及已發展生態重點的八德陂塘公園與青塘園也都不會建置陂塘光電。

當初針對市府「陂塘光電綠能計畫」提出法規建言的市議員范綱祥對此表示,欣見市府以更審慎的態度推動陂塘光電,他認為綠能發電是正確方向,但要注意符合相關保育法規,市府在規劃重大政策時,更應注意法條規定,以免顧此失彼,引來帶頭違法之譏。1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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