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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市價不好可賣給政府 稻農多一層保障

2018/1/8 12:20(1/8 13: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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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8日電)稻農收益將更有保障。農委會農糧署東區分署今天指出,將全面實施稻米收購雙軌制,未繳交公糧的稻農,如果稻米市價不好,可以轉賣公糧,相對於舊制更有保障。

稻農過去在稻米收割後,會登記自己銷售,或是賣給公糧。現在更有彈性,登記自己銷售的農民,如果市價不好可以轉賣公糧。

行政院農糧署東區分署副分署長陳吉村今天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表示,政府為維護農民收益及穩定市場供需與糧價,稻農所生產稻穀銷售市面,不繳公糧,政府就發放每公頃第一期作1萬3500元補貼金,第二期作1萬元補貼金。

若稻穀收穫期間,因自行銷售有困難,仍可變更為繳交公糧,這項政策較有彈性且絕對有保障,也不會影響休耕轉作等權益。

陳吉村表示,另外,為鼓勵稻農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如土地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民國102至104年任一年度第一、二期有契作收購有案者,額外加碼獎勵契作每公頃1500元補貼金,合計每公頃給付金可領取第一期作1萬5000元,第二期作1萬1500元,所生產的稻穀由契作營運主體收購,收益高於交公糧。

陳吉村表示,多數農民反映自行銷售稻米收入加上直接給付獎勵金,收益優於繳交公糧。這項雙軌制,今年擴大全國實施,鼓勵更多的農友參與政策,自產自銷優質好米,促使稻米產業永續發展,提昇國產稻米的競爭力。1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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